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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菏泽学院“最美家庭”评选活动的通知

日期:2015-11-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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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妇委会基层分会:

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,引导妇女和家庭成员培树互爱、诚信、宽容、勤俭、和睦等家庭文明新风,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,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进一步推进家庭文明建设,经研究决定,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的“最美家庭”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

全校在职在岗教职工的家庭。

二、评选条件和类型

   总体要求:热爱党、热爱祖国、热爱社会主义,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,倡导良好家风,甘于奉献,事迹感人,群众口碑好,社会影响力大。本次评选活动不设门槛,不定统一标准,选树一批在夫妻恩爱、孝亲敬老、教子有方、邻里和睦、勤俭持家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、事迹感人、群众认可、优秀上进的家庭。

1.夫妻关爱家庭:平等和睦,尊老爱幼,互敬互爱,相濡以沫,相互扶持,共度难关。

2.孝亲敬老家庭:敬老、孝老、顺老、爱老,长幼和谐,相处融洽和睦。

3.教子有方家庭:以德育人,科学施爱,言传身教,教子有成。

4.邻里友善家庭:邻里和睦,热心公益,助人为乐,诚实守信。

5.勤俭持家家庭:勤快节俭,持家有道,崇尚节约,合理消费

三、评选步骤

评选活动采取妇委会基层分会推荐、自我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

具体步骤如下:

(一)推荐人选阶段(1120-1210日):各妇委会基层分会推荐出一户家庭参加评选。各基层分会要在认真研究、广泛协商的基础上根据评选条件做好推荐工作。被推荐的家庭需填写最美家庭推荐表,一式两份(见附表),反正面打印;并另提交简介一份(200字以内)、家庭事迹材料(1500字以内),以书面形式统一用A4纸,仿宋四号字打印。同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和家庭生活照电子版发送到妇委会信箱:hzxyfwh@163.com,所有材料在12月10日前交妇委会办公室(综合楼617室) 过时未交视为弃权。联系电话:5525684

(二)集中宣传阶段(1211-1220日):妇委会对推荐人选评选资格核定后,通过校报、校园网、校园广播、校园微信平台、展板等形式对推荐人选事迹进行集中报道,广泛宣传。

(三)评选阶段(1220-1230日):妇委会将组织有关人员对推荐人选认真评选,最终选出各类最美家庭,并适时进行表彰。

四、具体要求

1加强领导。要高度重视,加强组织领导,周密部署,精心实施,层层组织发动,确保扎实有序进行。

2、严格把关。严格按照条件和要求进行,确保把本单位、事迹突出、群众公认的最美家庭推荐上来,积极发动群众参与推荐。

3、加大宣传。加大宣传力度,营造浓厚舆论氛围,采取多种宣传形式,在本校大力宣传最美家庭的优秀事迹,引导激励妇女和家庭见贤思齐、崇德向善,传递正能量。

菏泽学院妇委会

20151111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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