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调整菏泽学院妇委会分会设置的通知
日期:2017-11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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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学院、各部门、各单位:
因我校内部机构调整,根据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《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结合校妇女工作实际,为进一步增强妇女工作的实效性,提高工作效率,加强妇委会自身组织机构建设,切实把妇委会建设成为妇女群众的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,现对我校妇委会原基层分会进行相应调整,由27个分会调整为24个分会,具体设置如下:
1、机关一分会(17个单位)
党委(院长)办公室、纪委(监察处)、组织部、宣传部、统战部、离退休工作处、学生工作处、人事处(教师发展中心)、教务处、教学质量评估处、科研处、规划处、财务处、基建处、资产管理处、审计处、创新创业学院。
2、机关二分会(14个单位)
招生与就业处、安全保卫处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、合作发展处、工会、团委、妇委会、高等教育研究所、水浒文化研究院、档案馆(校史馆)、网络信息中心(教育技术中心)、实验实训中心、学报编辑部、国际交流学院。
3、后勤管理处分会
4、图书馆分会
5、马克思主义学院分会
6、政法学院分会
7、教师教育学院分会
8、体育与健康学院分会
9、人文与新闻传播学院分会
10、外国语学院分会
11、数学与统计学院分会
12、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分会
13、化学化工学院分会
14、农业与生物工程学院(牡丹学院)分会
15、机电工程学院分会
16、计算机学院分会
17、城市建设学院分会
18、药学院分会
19、商学院分会
20、音乐与舞蹈学院分会
21、美术与设计学院分会
22、东校区分会(3个单位)
继续教育学院、远程教育学院、东校区教学部。
23、单县校区分会
24、郓城校区分会
中共菏泽学院委会办公室
2017年11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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