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、政策,以及上级主管机关有关妇委会工作的指示、决定。
二、主持妇委会工作,负责召集妇委会会议和妇女大会。
三、组织制订妇委会工作的方针目标、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制度。
四、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。
五、配合学校做好师德师资建设、促进女大学生的成才教育工作;组织开展有益于女教职工和女大学生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。
六、领导和管理学校计划生育工作。
七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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